11月26日,由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蚌埠召开,会议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主编单位领导,审查专家和编制组成员等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施敬林站长主持,主编单位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茆令文致欢迎词。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杨申武发表讲话,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发展形势做了介绍,对本标准的审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及要求。
会议组成了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材分会曾学敏主任为组长的审查组。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组的工作汇报后,对《规范》(送审稿)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形成主要审查意见:送审资料齐,内容完整、规定明确,编制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要求;《规范》体现了技术进步、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反映了目前国内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的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工厂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会议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本规范的制订与实施是规范光伏玻璃市场秩序、加快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对规范我国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促进节能环保、推动技术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